堂堂「海巡署」高官收取部屬帳戶供詐團「洗錢」?!「僅」 判囚1年確定?!
發布時間: 2025-01-13 16:46
特派員/張芳明
堂堂「海巡署」高官收取部屬帳戶供詐團「洗錢」?!「僅」 判囚1年確定?!
特派員/張芳明
「海巡署」祕書室前視察洪肇義以辦案、投資等理由?!要求署內同仁交出新辦的金融卡和帳號、密碼?!再提供給詐騙集團當工具?!最高法院斥責洪增加檢警機關查緝及被害人求償之困難?!危害社會治安與金融秩序?!依「洗錢」罪判刑1年?!併科罰金10萬元確定!他須入獄服刑!!!
洪肇義是「海巡署祕書室視察」(現已免職)?!與翁治豪(另案通緝中)向不知情之下屬取得其等名下帳戶?!連同自己所有的帳戶,提供翁治豪使用?!翁治豪及所屬詐欺集團成員從109年9月15日起?!向民眾佯稱可上網投資賽馬獲利?!以此方式施用詐術?!
劉姓民眾受騙轉匯款項,詐欺集團成員「第一層收水」後,洪肇義依翁治豪指示「第二層收水」、「第三層收水」接續轉匯,再接續提領現金交予翁治豪轉交上手,以此方式製造金流斷點,致無從追查,而掩飾、隱匿該犯罪所得之去向。
歷審斥責洪因個人投資虧損,貪圖利益?!貿然將自己與同仁帳戶提供他人使用?!並依指示拆分層轉並提領?!增加檢警機關查緝及被害人求償之困難?!危害社會治安與金融秩序?!判刑1年,併科罰金10萬元?!「最高法院」駁回上訴確定。